曾任职乡村中学教师、区教育局人事科干部;2012-2018期间就职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事天津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多次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2018年从事律师以来,主要专注于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法律业务领域,擅长处理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曾为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处理近百起纠纷,为天津市、北京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既着眼于从宏观角度为客户提供重大决策和决断的参考意见,也着力为客户提供具体的可执行可落实的措施方案,努力创设令客户满意的服务体验。在分析研判具体案情拟订诉讼服务方案方面,善于从立法原意和立法目的出发理解和适用法律,结合立法背景情况全面分析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范围等基本问题,为解决法律焦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思路和建议。在为当事人和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立足于客户利益最大化角度有创造性的解决和处理法律问题,倡导对法律争议和纠纷问题依据法律但不限于法律途径解决的思维方式,综合运用协商、调解等手段达到定纷止争、息讼罢诉的效果,实现涉事各方互利共赢、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担任天津市第二继电器厂法律顾问、天津市创智红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誉法律顾问、唐山诚成拍卖有限公司名誉法律顾问
山西大学 法律硕士
• 代理某大型国有央企控告黄某合同诈骗罪的刑事立案
• 代理天津市某协会控告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刑事立案
• 代理王某控告他人虚假诉讼罪立案
• 担任贾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人
• 担任韩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人
• 担任万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人
• 担任张某开设赌场罪的辩护人
• 担任余某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辩护人
• 担任陈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辩护人
• 担任赵某危险驾驶罪的辩护人
• 担任佟某合同诈骗罪的辩护人
• 担任张某交通肇事罪的辩护人
• 担任阮某破环公用电信设施罪辩护人
• 代理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多件物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 代理天津市建委下属事业单位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多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 作为再审申请人大芦庄村委会一方代理人,与王树林财产损害赔偿再审案件中,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二审判决,并发回原审法院改判
• 作为上诉人一方大芦庄村委会代理人与春阳机械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发回重审
• 作为上诉人闫某一方代理人与被上诉人胸科医院、二附属医院医疗纠纷一案,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发回重审
• 担任天津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含河北区、红桥区、津南区、北辰区分局)、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北辰区司法局提供日常行政法律服务,代理北辰规自局数十件行政诉讼案件。
• 代理天津市某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就安全生产处罚问题进行谈判
• 代理天津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财政局行政给付事宜向天津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复议
• 参与北京市平谷区乡镇、村党政权责清单,该项目作为北京市平谷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三协同执法链机制的制度支撑,于2020年7月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 参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该成果已经交付北京市司法局拟提请审议
• 参与北京市平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平谷区监察委员会《平谷区“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清单》调研,该项目成果在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周村进行试点推广
• 参与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民法典实施行政机关工作指引》文件的起草,该文件形式下发致区属各机关和部门遵照执行
中国法学会会员
天津市金融调解中心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