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3
0次2024年11月8日至9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沈阳市辽宁大厦成功举办,会议主题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格局下的案例法学研究”。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沈阳师范大学承办,辽宁省法学会提供支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辽宁省及其有关下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高等院校等80余家单位200余名会员、理事及特邀嘉宾参会。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以理事身份参会,并在第二分论坛发言。
11月8日9时,在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胡云腾的主持下年会启动开幕式。沈阳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杨松,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辽宁省法学会会长于天敏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伟发表讲话。
全体参会人员在辽宁大厦门前合影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以“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为题作了专题报告,徐显明副会长指出,首先,法治是现代化的引领力量;其次,法治构成了现代化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最后,法治在现代化进程中起到了巩固基础、稳定预期及促进长远发展的关键作用。徐显明副会长结合中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案例,进一步提出了三点见解:一是实质法治的核心在于追求公平正义,确保人权得到保障;二是公平正义代表了法治的最高价值追求;三是立法工作应当致力于制定良善之法,恶法非法。因此,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目标,应当是实现实质法治与良法善治的和谐统一。报告深刻而全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四十分钟的报告徐显明副会长全程脱稿,令人钦佩,精彩的报告赢得现场阵阵掌声。
报告结束后,会议发布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是国内首份聚焦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白皮书,本书总结了大量司法案例和众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系统分析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和工作建议。
在下午的分论坛中,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参加了第二分论坛“案例法学研究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李伟民律师以“生成式人工智能法律定性及司法最新裁判动向”为题进行了发言,李伟民律师首先分析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演进趋势,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的高速发展,人工智能在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合一、自行操控能力方面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人工智能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计算机程序而是一种全新的、具有自我学习和理性行动能力的智能系统,国家相继出台多部法律对其进行监管。随后针对当前学术界以王迁教授为代表的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物不具有版权性”的观点,李伟民律师明确提出异议,提出不同看法,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物具有可版权性”,并分析其可版权性的理由及社会不认可人工智能生成物版权性的危害,而关于人工智能智力成果的权利归属,可以参照适用英美版权法中的“雇佣作品”制度,承认“视为作者”原则。把人工智能的投资者、开发者、管理者等拟制为人工智能作品的法律作者,把人工智能体拟制为事实作者,由人工智能作品的法律作者享有著作权,这种新型制度应该更能满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也是具有可操作性的。最后李伟民律师结合我国最新的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司法判例,揭示了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支持“人工智能生成物具有可版权性”的观点。李伟民律师的发言紧密融合最新的理论与司法实践,探讨知识产权最前沿问题,赢得了分论坛与会嘉宾的一致好评。
至此,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