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5
0次近日,伟博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成功办理知识产权新型犯罪案件,接受委托后,以李伟民主任为组长,李鑫悦、胡瑞等律师组成刑事辩护团队,为嫌疑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专业的辩护工作。经过律师近两个月的艰苦努力,与司法机关、行为人深入沟通,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祝贺伟博又添经典刑事案例。
案情简介
行为人作为经手产品溯源码生产销售商的业务员,因第三方公司某项业务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本案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定问题。
案情聚焦
本案融合了刑事与知识产权交叉问题。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是本案定罪的关键,其认定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难度,涉及到是否构成商标标识、如何认定商标性使用、是否构成相同商品等难点问题,要求辩护律师熟练掌握刑事、知识产权等多领域知识。
2.单位犯罪的认定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犯罪应惩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行为人作为一名普通业务员,仅在公司管理制度的框架内从事普通工作行为,不应认定其承担刑事责任。3.刑事与民事案件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认定问题。司法机关根据结果倒推行为人主观“应当知道”,但是辩护律师认为,即便民事案件主观故意的认定仅需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但仍需要结合多重因素才能认定行为人“应当知道”;而刑事案件关乎人身自由,其主观定罪标准必然要高于民事认定侵权的标准,况且本案罪名的主观要件要求为“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仍非法制造并故意销售,而并非“应当知道”,行为人在主观上无法达到定罪的标准。
辩护亮点
1.细致阅卷,抽丝剥茧。本案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从浩繁的案件材料中寻找对行为人有利的蛛丝马迹,及时发现证据本身的矛盾以及各证据之间的矛盾,寻找证据线索和辩护的突破口。在仔细阅卷后,辩护律师发现了十余处细节,包括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均能够反映出行为人不具有犯罪的基础。
2.破除疑点,另辟蹊径。本案是新型知识产权犯罪,属于伟博的特色领域。辩护律师凭借扎实的刑辩经验,结合多领域专业知识,从主观推定入手,结合具体细节,排除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的可能性,并从客观行为入手,结合商标构成要件,否认涉案溯源码构成注册商标,否认涉案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深度剖析,调整策略,确定最佳辩护思路。3.独特的辩护思路,最终被采纳。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辩护律师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多次面见检察官,就案件疑难问题进行有效深度沟通,阐明法益原理,找出认定上的瑕疵,提出几十页专业、客观中肯的法律意见书,最终得到了检察机关的支持,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节省了司法资源。
案件启示和重要意义
与传统犯罪相比,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更加特殊,具有专业性强、取证难、案件定性难、理论与实务脱节等特点,需要刑事背景和知识产权背景相结合,才能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另外,知识产权犯罪法律条文也存在过于简单,罪状模糊,入罪门槛低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从严掌握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案与审判更是需要考虑产业政策、经济发展、入罪标准等因素。因此,律师需要具备更高的格局和眼光、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方能高效驾驭知识犯罪案件。
这起案件的成功归因于多种因素,离不开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态度。成功案件的背后,首先必定有当事人的信任和坚持,特别在“认罪认罚”适用率较高的情况下,行为人扛到最后、坚持到底实属难得。其次更离不开法律人的坚守和良知,检察院和检察官坚守正义,该亮剑亮剑,发挥了法律监督机关的重大作用,正确适用了法律,主张了正义。每个案件都值得被认真对待,法律人应当守护住司法最后一道防线,让正义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