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2
0次2024年6月7日,由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和伟博法治研究院主办的“伟博开放日”活动在阳光金融中心伟博律所北京总部顺利举行。本次活动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理论与实务探讨”为主题,由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小俊律师担任主讲人,北大法宝立法运营总监曹琴担任与谈人。
活动伊始,主持人伟博律所合伙人钟筱云律师对在场及线上观看的朋友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对“伟博开放日”及本次主题活动的背景做了简要介绍。钟筱云强调,近年来大家切实感受到了备案审查工作所带来的实惠:“生育保险设置门槛”“超生即辞退”等过去一些不合理的制度性规定陆续通过备案审查被取消。类似的备案审查实务案例不仅唤醒了广大法律工作者对规范性文件合宪性、合法性以及合理性的审查研究热情,也推动了我国法律制度体系的更新和完善,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在分享环节,赵小俊律师围绕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问题,为大家奉上了精彩的讲解。主要内容分为制度概述、常见合法性对照依据、备案审查实务探究、问题建议共四个部分。
制度概述部分,系统介绍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前世今生,从1954年宪法规定的改变撤销制度谈起,一直到202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决定,按照两个时期四个阶段的分类对备案审查制度各个阶段发展进行了梳理。结合备案审查的主体、范围、对象、审查内容、审查方式等内容,初步总结了备案审查制度的概念,即有权进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单位将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后,各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构按照法定权限、程序依法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监督,对不合宪、不合法、不合理的规范内容予以改变和撤销的制度。
常见合法性对照依据方面,赵小俊律师从审查需要对照的宪法依据、立法法依据、处罚法依据、许可法依据、强制法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依据等法律规定出发,分析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方法。
备案审查实务探究方面,赵小俊律师从全国人大备案审查报告披露的案例、示范案例出发,结合自己从事备案审查工作过程步骤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流程,便于法律实务工作者和备案审查建议提出者学习参考。
问题建议方面,分享人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第十一条审查重点(六)采取的措施与其目的是否符合比例原则出发,提出在立法层面对某种社会危害行为,是运用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如何科学选择,是否需要考虑比例原则:不同危害行为的刑法处罚规定之间是否考虑比例和均衡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样基于比例原则的考虑,赵小俊律师借此机会对帮信罪、(醉酒)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轻罪通过行政处罚(罚款)而免于刑事处罚提出了审查建议。
与谈环节,北大法宝立法运营总监曹琴畅谈了自己多年来对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切身感受,结合备案审查系统建设和运营情况对主讲人的分享内容进行了概括总结和正面评价。对于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发挥北大法宝的优势,如何借重备案审查专家学者的优势共同推动我国备案审查制度的落地生根提出了建设性、开创性建议。主持人钟筱云律师做了总结发言,感谢主题分享人鞭辟入里的分析和切中时弊的实务分享,重申备案审查制度可以有效纠正地方立法中的问题,促进地方立法质量的提高,号召律师同仁们对不合宪、不合法、不合理的规范内容提出审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