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9
0次大治论坛:智能社会治理法律观察(2023—2024)成功举办
为应对智能社会风险和挑战,以人类智慧破解治理难题,促进智能社会行稳致远,2024年1月12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大治论坛:智能社会治理法律观察(2023-2024)”在广州香雪国际公寓、澳门青年人创新部落成功举办。本次论坛邀请了70余位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和实务从业者参与研讨,除了以“智能社会治理法律观察”为题的主论坛,还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立法与司法实践”“智能社会数据合规开放及利用”“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与NFT数字藏品法律规制”“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问题及实践”设置四个分论坛共同开展深度讨论,线下参会观众100余人次,线上参会累计近一万人次。
伟博律师事务所李伟民主任受邀参与论坛,并在“平行论坛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问题及实践”单元作为与谈人,进行点评并提出关于科技成果转化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本单元围绕主题“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问题及实践”,共有八位嘉宾进行发言,由六位嘉宾对发言内容作出点评。该环节由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研究人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伟斌主持。
李伟民主任与谈观点主要如下:
第一、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看起来很高大上、做起来很难的一件事情;
第二、科技成果转化中国家的手不宜伸太长,知识产权是私权,应当发挥私法自治的价值和作用;
第三、要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中企业的核心地位价值和作用;
第四、大量的科技成果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手中,立法层面首要解决科技成果的主体和归属问题;
第五、需要尽快厘清科技成果转化中国有资产的性质问题,减少对科研人员的限制和束缚;
第六、随着立法的发展,早期只有土地、厂房等有形资产可以成为公司注册资金出资的范围,现在无形资产、诸如知识产权可以成为公司的注册资金。2023年12月29日新的《公司法》通过,股权和公司债权都可以成为公司的注册资金,使得科技成果转化中利润分配、股权合作变得更加容易和便捷。
第七、随着社会和科技的高速发展,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股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更加规范、更加专业、更加权威,能准确地评价出其价值。
第八、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是:法律+科技+经济+金融,综合的一种手段,相信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