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9
0次2023年11月18-19日,第二届“法治体系与法治方法专题论坛”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隆重举行,会议以“中华法系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主题。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福州大学、河海大学、上海大学、内蒙古大学、河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岛科技大学、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浙江工商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四川文理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重庆理工大学、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法律科学》《东方法学》《理论探索》《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江汉论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等近40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的90余位专家、学者和研究生参加会议。
开幕式由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文立月主持,校党委常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长王静,法律学院院长魏治勋教授分别致辞。王静部长首先对与会专家学者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并向与会专家学者介绍了上海政法学院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的情况。她表示,论坛的召开对于充分理解、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重要意义。魏治勋院长对与会专家学者表达热烈欢迎和诚挚问候,认为论坛从其诞生时起就被各位专家学者塑造出了一种公共性品格,使得论坛成为汇聚学术真知、促进学术交流、推动学术进步的主要平台和重要机制,他向专家学者表达诚挚的感谢,并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论坛围绕“中华法系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行探讨,共分为六个单元。第一单元为论坛主旨发言,由《法律科学》马治选副主编主持。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阐明了法治话语权的重要性,强调了建构中国自己的话语权的重要性,提出从权利本位角度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通过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才能实现自主的话语表达。中国人民大学赵晓耕教授指出,对“中华法系”这概念的理解需要置于其生成的历史背景中。话语体系的根基来自历史与文化,故而需要回归历史语境。他主张积极吸收以唐律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促进法治体系建设水准的提升。上海交通大学范进学教授从法律有效性切入,提出了一系列需要坚持法治基本原则。中国人民大学冯玉军教授提出应通过积极的法典编纂大力推进法治体系建设,法典编纂必须有历史意识和传统文化根基,才能有助于善治的实现。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李伟民主任以“文化法学与文化产业立法展望”为发言题目,作了精彩的主旨发言。
首先,以文化产业角度出发,提出文化的定义有一百余种,但是基本的定义是,文化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是文明得以传承的载体和工具,文化得以传承,民族和国家才能得以传承。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文化安全”,文化的重要性更加得以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文化自信”,再一次把“文化强国”战略推上新的高度。文化产业属于朝阳产业,2022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营收16万亿元。按国家有关部门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和解释,文化产业包括新闻、出版、影视、娱乐、广告、互联网、旅游等门类。
其次,提出文化法学新的概念。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九)优化法学学科体系。完善法学学科专业体系,构建自主设置与引导设置相结合的学科专业建设新机制。立足中国实际,推进法理学、法律史等基础学科以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等更新学科内涵,更好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加强立法学、文化法学、教育法学、国家安全法学、区际法学等学科建设,加快发展社会治理法学、科技法学、数字法学、气候法学、海洋法学等新兴学科。
再次,提出在文化法的制定中和文化法学的研究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问题。第一、要注意《宪法》的上位法依据问题,《文化法》必须以上位法关于文化、文博、文物、非遗等的规定而展开;第二、要注意《立法法》关于立法权限的问题,《文化法》只能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部门法。第三、要注意区分“法”与“法学”概念的区分,“法具有明确的主体、客体、法律关系、一般原则,但是“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不具有法律的特征,二者不能混同。
最后,提出在新型领域进行立法应当采取谨慎的态度,让子弹先飞一会,不能着急立法,但是可以先进行法学理论研究,等产业经验成熟,再行制定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