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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022年,6年时光,12个学期,不知不觉中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李伟民主任已与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近300位学员结缘。而今,缘分继续,李伟民主任受邀于2022年11月25日下午向2022级文化产业方向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讲授《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


由于疫情影响,本次课程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19位硕士研究生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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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伊始,中国传媒大学魏晓阳老师介绍了李伟民主任的主要研究领域和重要学术成果,并由衷感谢李伟民主任6年以来对中国传媒大学的教学支持。魏晓阳老师表示,为充分提高大家的参与积极性,本次课程采取自由开放形式,先由学生提出自身感兴趣的文化产业法律问题,再由授课老师结合问题讲授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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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中国传媒大学19位硕士研究生逐一进行自我介绍,并纷纷提出了自己感兴趣的相关问题,诸如:文化创意企业在知识产权评估方面的体系搭建、成文法国家广播电视法的立法进程、游戏直播画面二次创作的侵权认定、人工智能的主体性问题、数字藏品交易中的版权保护、短视频平台搬运长视频的侵权行为认定、当今时代非遗保护的策略、虚拟技术生成作品的抄袭行为认定原则、区块链的发展应用、AI生产作品是否有著作权以及著作权归属问题等。


李伟民主任首先对魏晓阳老师提出的本次授课形式给予高度认可,认为该形式有利于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且有助于学生深入研究理论知识。之后,李伟民主任将各位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归类,从文化创意产业法律保护制度、网络直播的法律问题、艺人资格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著作权侵权现状、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含元宇宙、区块链)、游戏产业法律保护、文化产业立法问题、新型作品法律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保护、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等十方面展开论述。


PART.1


在文化创意产业法律保护制度方面,李伟民主任结合近两年关注热度较高的影视作品维权纠纷、“兵马俑”“故宫”等品牌保护、文创产品外观设计、“王老吉”广告语、七天无理由退货等等,指出《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等均与文化创意产业密切关联。在此,魏晓阳老师结合同学们提及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保护问题,补充提及《民族区域自治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规定。


PART.2


在网络直播法律问题方面,李伟民主任结合目前出现的各类直播类型,指出直播早期监管较弱,但目前监管已逐渐完善,陆续出台《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等。另外,李伟民主任就主播与直播平台之间、用户与主播之间、用户与直播平台之间的关系性质提出了自身观点。同时还针对同学提出的短视频平台搬运长视频的问题,从二次创作、合理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PART.3


在艺人私德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方面,李伟民主任指出应做到“有法可依”,对任何一个人的行为作出处罚应有法律依据,非经法院审判,不能随意说一个人有罪。艺人自身的影响力使得艺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更应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更应宣传社会正能量。但是,在艺人出现违法行为时,也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惩处,不能采取网络暴力等行为。


PART.4


在著作权侵权现状方面,李伟民主任认为短视频、游戏等是目前侵权泛滥的领域,侵权行为从早期的直接复制,到二次创作(抄袭其中部分),再到现今平台内用户上传海量短视频等,随着互联网环境下侵权行为的变化,避风港的适用原则也应随之改变。


PART.5


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含元宇宙、区块链)方面,李伟民主任认为承认人工智能创作是接受社会现实的必然选择,并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就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提出了自身观点。同时,李主任在该部分总结:(1)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含元宇宙、区块链)都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2)我们每一位用户主体贡献数据信息是互联网及人工智能、大数据高速发展的基础;(3)产业永远是超前的,法律永远是滞后的;(4)法律只能跟着产业走,传统的法律制度对新型产业无能为力。


PART.6


在游戏产业法律保护方面,李伟民主任首先指出游戏画面中包含有多个元素,例如美术、音乐等,进而指出目前有些学者认为游戏画面应作为整体进行保护,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应按照画面中不同元素进行保护,例如:美术作品、音乐作品、视听作品等。


PART.7


在文化产业立法问题方面,李伟民主任结合电影、电视的法律保护现状,指出电影、电视法律性质一样,我国有必要统一对电影电视进行立法,有必要将现有的保护条例上升为法律。


PART.8


在新型作品法律保护方面,李伟民主任重点介绍了音乐作品、舞蹈作品的法律保护问题。关于音乐作品,李伟民主任结合音乐喷泉司法案例,认为虽然音乐作品中有作词、作曲、制片等,但音乐作品是不可分割的,应作为一个独立作品保护;关于舞蹈作品,李伟民主任结合杨丽萍《月光》舞蹈作品司法案例,指出目前对舞蹈作品的认知与保护仍不够完善。


PART.9


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立法保护方面,我国目前涉及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保护的法律规定包含有《民族区域自治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李伟民主任指出提及文化产业立法必然涉及权利主体和权利归属问题,类似物权,应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保护,地方立法无权规定地方文化产业的客体所有权主体问题,但可以在国家宪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框架下制定地方性文化产业保护方面的实施条例。


PART.10


在国际文化产品贸易方面,李伟民主任认为文化意识形态涉及国家安全,应实行监管并对文化产品的进出口贸易进行限制,文化产品是民族与国家交流的桥梁,实行文化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符合我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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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结尾,同学们积极性仍旧很高,另行提出疫情期间公民个人法律权利保护、如何从法律层面平衡文化安全及文化走出去等问题,李伟民主任逐一提出个人看法,与同学们进行了探讨,并与同学们线上合影留念。


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博士,已经连续多年担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魏晓阳教授博士生导师组博士生导师,与校内导师共同承担研究生招生、面试、上课、科研等工作,李伟民主任属于学术型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优势,积极履行职责,给学生们讲授实践中的法律故事,指导学生们完成论文写作,指导学生们顺利就业,他讲课具有理论的深度,又有实践的生动,同时有工作的激情。伟博律师事务所多位律师是校外导师,每年从不同角度和领域,承担部分讲课任务,伟博律师事务所也是学生们教学实践基地,每年承担实践实习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获得了广大师生的好评,我们相信,相关教学和实践活动,会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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