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3
0次春和景明,万象更新。新学期伊始,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李伟民主任作为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魏晓阳教授博士导师组的校外博士生导师,于2月28日下午,再一次走进中传课堂,面对本科生进行线下授课。
本次授课共四节,第一、二节面向2021文化产业管理本科大一新生讲授《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课程,第三、四节面向2021艺术管理本科大二学生讲授《艺术政策学》课程,作为课程开学第一课,李主任就“虚拟数字人偶像的IP衍生品开发与二次创作”相关问题分别在两个课堂进行了共计四个小时的分享交流。
讲课伊始,魏晓阳教授对本节课主讲人李伟民主任的主要研究领域和重要成果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其疫情过后再次回到线下课堂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
课程中,李主任结合学生兴趣及学科特点,以虚拟数字人偶像为切入点,与同学们对其定义和性质进行了热烈讨论。同时,最近朋友圈爆火的ChatGPT,也成为课堂上绕不开的话题。对于ChatGPT的问世掀起的新一轮人工智能浪潮,不仅快速渗透各个行业、改变原有的运行逻辑,而且引发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值得注意。
李伟民主任提到,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的高速发展,人工智能在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合一、自行操控能力方面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改变了人们对传统计算机程序的认识,人工智能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计算机程序,而是一种全新的、具有自我学习和理性行动能力的智能系统。人工智能的发展改变了人和物的法律关系,也改变了法律规则。面对其产生的版权秩序的“动荡”,我们应该采用法律拟制技术,赋予人工智能民事主体地位,承认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
随后,对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归属、责任承担、法律保护等方面李主任与同学们做了进一步的探讨与论证。李主任认为,作品是一个客观存在,不能因为产生作品的主体具有特殊性而否决作品本质。ChatGPT等人工智能输出的产物,其创造性甚至超过人类自己的创作,其生成论文的价值甚至超越很多优秀学者的专著,对于文化知识的传播更具价值,完全符合著作权法对于“作品”认定的客观要求。同时,在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方面要做好人工智能侵权的预防和维权制度设计,以防止其成为部分人推脱责任的借口,防止造成新的版权秩序混乱。
自由提问阶段,同学们意犹未尽,继续对人工智能的相关问题提问并各抒己见,李主任与大家热情讨论并就问题进行耐心而细致的解答。
接下来,伟博律师事务所将继续派出优秀律师为中国传媒大学的同学们讲授文化产业等系列课程。伟博律所将继续深化校企合作,为培养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发挥积极作用。